保险的特定风险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特定于某个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这种风险与一般的普遍风险不同,它具有特定性、可量化性和可保性的特点。特定风险是针对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而设定的,与保险标的的特定属性有关。比如,购买健康保险的人,其特定的健康状况可能存在的风险就是保险公司关注的重点。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保险赔付是有时间限制的,在保险公司索赔的时效为两年,从知道事故发生时开始计算。而对于事故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时间效率关系。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的赔付期限一般是两年。保险公司从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需在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判断,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若是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会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若不属于保险责任,则需书面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交通事故人伤赔付期限为2年;如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时限一般是三年。交通事故人伤的一方是受害人,其可以主张医疗费用及误工和伤残金赔偿。如果存在肇事违法行为,肇事者自己承担赔偿,受害人索赔的期限最长是两年,这是走司法程序的前提下。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错在三十日,应该是10日内赔付。
如果保险合同中对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要想获得较快的理赔,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尽快报案,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尽快审核,并尽可能快地给予保险金。正常保险理赔多久到账?10天内,正常保险理赔一般是10天内到账,有的公司3-7天内到账。
1、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代位求偿”索赔方式)。被保险人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按照本指引进行操作。
2、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此处的致害人是指致害行为的实施人,也就是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人。该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致害人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作为无过错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律无惩罚之意图。
3、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4、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5、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保险人的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追偿;其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代位追偿权”。
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有限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关系。投保人是缴保费,承担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享受保障权益,保险公司承保的人。被保人可以是本人,子女,父母和具有保险利益关系的其他人。
不一定。例如,在一份家庭综合意外险中,父母可以为他们的子女购买保险,而子女也可以为自己或其它家庭成员购买保险。此外,在许多商业保险产品中,公司可以为其雇员购买保险,而这些雇员并不一定是公司所有者或管理层的直系亲属。在保险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没有关系是可以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可以是以下几种: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配偶、子女或父母。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是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是有劳动关系的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等。
投保人和被保人不需要血缘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指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因此投保人与被保人可以是朋友关系也可以是血缘关系亦或者共同的利益关系等,具体没有特别的要求。
你想知道的保险知识都在这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其实可以为同一个人,不为同一个人就必须为上面提到的几种关系之一。投保人,大家都知道,就是买保险的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且是有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法律上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是同一人并无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保险法规定: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有保险利益,比如父亲为孩子投保;丈夫为妻子投保;成年人为父母投保;雇主为员工投保等。因此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为他人投保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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