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不用退还。理由:失业金是从个人失业后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即本月领取的失业金是上个月的。因此,本月找到工作后,不用退当月已领取的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法律分析:不用退还。理由:失业金是从个人失业后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即本月领取的失业金是上个月的。因此,本月找到工作后,不用退当月已领取的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法律分析:需要退,在找到新公司以后就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在找到工作以后却依然领取着失业金就属于欺骗行为了。但是只退还最后3月的那部分就好。
可以不用退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得知,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要退回。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只有职员在离职当月,领取失业金之后,又找到工作的情形,才需要经已经领取的失业金按照流程退还。
不需要退还失业金。失业金是从个人失业后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即本月领取的失业金是上个月的。所以本月找到工作后,不用退当月已领取的失业金,只需要在现在的工作单位缴纳保险后,不再领取下月的失业金。
不用退还。失业金是从个人失业后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即本月领取的失业金是上个月的。因此,本月找到工作后,不用退当月已领取的失业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1、法律分析:不用退还。理由:失业金是从个人失业后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即本月领取的失业金是上个月的。因此,本月找到工作后,不用退当月已领取的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2、法律分析:需要退,在找到新公司以后就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在找到工作以后却依然领取着失业金就属于欺骗行为了。但是只退还最后3月的那部分就好。
3、要退回。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只有职员在离职当月,领取失业金之后,又找到工作的情形,才需要经已经领取的失业金按照流程退还。
4、可以不用退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得知,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5、社保局工作人员解释道,根据规定,失业金领取期间,一旦找到工作,必须在一周内告知社保局,否则可能需要退还已领取的失业金。如果在找到工作后的一周内告知社保局,社保局会立即停发失业金。如果超过一周未告知,社保局会认为你仍然处于失业状态,继续发放失业金。
法律分析:不用。失业金是从个人失业后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即你这个月领取的是上个月的钱,因此,本月找到工作后,不用退当月已领取的失业金。
是的。签就业合同之后失业金就不在发放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金已经退还了一般不追责。根据法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在前面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办理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到新单位以后,新的单位及时办理了社保手续的,员工的失业金就不能再领取了,但是,该失业金领取的时间继续保存在员工社保档案之中,下次可以合并领取。
社保局会要求你退还,如果金额较大可能会构成诈骗行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这个当然是需要办理的呀。失业金是你失业时领的补助。现在你找到工作了,说明你已经就业了。那么您就不需要再领失业金了。必须要取中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