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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的理赔请问被保险人在投保两年后(被保险人过去的两年)

2025-02-28 18:04:59 信用卡资讯 浏览:5次


保险中的理赔请问被保险人在投保两年后

如果被保险人尚没身故,建议马上补充健康告之,如果能被接受(或有条件接受),未来身故是可以理赔的。即便是不被接受,也会退还保单价值(可能会扣些手续费)。否则未来身故,恐怕会:第一不赔,第二不退保险费。

被保险人两年之内没有发生理赔,那么保险公司会在两年之内去查被保险人...

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在两年内没有理赔记录,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进行病史调查。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保险人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或因事故导致严重伤害,保险公司可能会进行更为详细的健康状况审查。因此,被保险人无需过分担心保险公司会在两年内主动查询其病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看,车险的报案时效是两年,如果超过了两年,被保险人还没有报案的话,那么理赔诉讼时效就过了,意味着保险公司可无需再承担理赔责任。

保险公司是否查十年前病史,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是两年之内出险的,则保险公司可能会进行调查;如果是两年之后出险的,且被保险人并没有长期病史,则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大费周章的调查;如果被保险人有长期病史,出险后,保险公司一般会对被保险人的病史、体检资料、医保购药记录等进行调查。

保险理赔有时间限制。一般来说,如果是被保险人方申请理赔,是要求需要在两年之内申请理赔,不过通常建议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报案、申请理赔,毕竟如果时间拖得太久,被保险人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理赔资料,保险公司若需要进行调查,也会有很大的困难。

保险公司应该履行赔付义务,因为本情况的保险合同解除权是两年,2年内未接触的,保险人不得再解除合同了,就是说保险合同有效了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新保险法入保二年后有无病史都会赔吗

不可抗辩条款的实施,使得投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即使有病史也能获得赔偿。然而,这也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提供准确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总的来说,新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为投保人提供了更多保障,但同时也提醒投保人在填写投保资料时应尽量详细、准确,以确保顺利获得保险赔偿。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作为诚信合同,投保人需要在投保单上亲笔签署声明,这一要求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新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明确规定,在合同生效后两年内,保险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必须赔付。不可抗辩条款的核心在于保护保险公司的权益。

虽然《保险法》第十六条有个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条款,但是赔与不赔,也要看今后申请理赔的疾病是否与你未告知的病有关联。一般情况,非故意隐瞒是没什么问题的,况且你说的是十几年前得过的病。

人寿保险自杀条款一般规定,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的两年内自杀(不论其...

自杀条款一般规定,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的两年内(包括复效)自杀,不论其精神是否正常,保险人都不给付保险金,只负有退还保费的责任,并一次支付给保单上注明的受益人。但如果自杀发生在保单生效两年以后,保险人则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的两年内自杀(复效的合同从复效日开始计算),不论其精神是否正常,保险人都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只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的责任,并一次支付给保险单上注明的受益人。如果自杀发生在两年以后,保险人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自杀条款规定,在保单生效满两年后,被保险人因自杀导致的身故是可以获得寿险理赔的。这一规定旨在防止被保险人的逆选择行为,即为了获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如意外险和健康险,自杀通常不被视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件,因此不予理赔。

无论买什么保险,在合同生效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都不会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岁以下、精神病人等)除外。

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人寿保险生效后两年内自杀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本金是肯定拿不回来的);如果满两年再自杀,将正常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做既最大程度避免了道德风险,也最大限度保护了被保险人利益。这个就是人寿保险的自杀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