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保险关系部提交申报材料; 经办人员现场审核资料和申请人条件; 符合条件者,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份由申请人保存,另一份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备存; 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灵活就业参保”,点击下图红色箭头处所示“在线办理”;进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停保登记”事项,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可以按照所需办理的情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停保登记,并逐步按照提示办理完成。
线上办理:可以选择登录相关的政务服务平台或社保APP进行办理。线下办理: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填写参保信息:根据所选的办理方式,填写相关的参保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就业情况等。
居住证或身份证和户口簿;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登记;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发放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灵活就业人员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不设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是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缴费即可。在办理养老保险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免冠寸照、申请书等资料。通常情况下首次办理只能缴费一个月,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半年期或一年期缴费了。
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我局三楼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于每月1-25日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申请人向保险关系部提交申报材料; 经办人员现场审核资料和申请人条件; 符合条件者,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份由申请人保存,另一份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备存; 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需前往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需先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之后再到社保分中心完成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简便,以个人名义直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缴费即可。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免冠寸照以及申请书。这些资料将用于验证您的身份并创建您的养老保险账户。首次办理时,您只能缴费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