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很多发条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很多发条对保险代理行为作了规定。另外保险代理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保险代理行为又是由民法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客户主要是收入相对稳定的中高端消费人群及大中型企业和项目,保险代理人的客户主要是个人;保险公估人客户可以是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律上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投保人:就是出钱的人;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关系的客体,就保险关系所指的对象。
一种理解认为保险法采取的是利益主义和同意主义的结合,属于第一款所列关系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适用利益主义原则;属于第一款所列关系以外的主体之间,适用同意主义原则,即不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有无其他利益关系,只要被保险人同意,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答案】:A 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第一百二十五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委托人是依据保险企业的授权委托,向保险企业扣除代理商服务费,并在保险企业受权的范畴内委托申请办理保险业务流程的企业还是个人。保险委托人与保险企业是授权委托关联,保险委托人在保险企业受权范畴内代理商保险业务流程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法规责任,由保险企业担负。
保险委托人指的是购买保险的一方,也就是被保险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保险购买需要保险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保险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情况进行保险方案的设计和投保。保险委托人的职责是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向保险公司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并支付保费。
保险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如下: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两者因双方之间订立委托合同而发生关系的委托与被委托法律关系 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