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户籍居民在青岛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在《居住证》有效期内,不得在其他地区重复参保。新生儿可随持有《居住证》且已参保的父母一方参保。办理时需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和费用核定。参保应在每年集中缴费期内完成,错过此时间将不再受理。
1、《居住证》持有人在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手续后,可以自行选择通过银行缴费、手机APP、电子税务局等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在电脑端缴费时,首先访问青岛税务局网站:https://etax.qingdao.chinatax.gov.cn/portal/。
2、外地居民在青岛缴纳医保是可行的,但需遵循特定条件。具体而言,对于非青岛户籍居民,若要申请加入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同时,申请人需承诺未曾于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确保享受相应待遇。
3、首先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网办大厅”或“掌办大厅”,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进行参保登记然后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前往街道保障中心进行参保登记。最后成功参保后,再通过税务渠道进行缴费。
4、首先持有青岛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其次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相关待遇。最后在青岛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申请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应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
外地居民在青岛缴纳医保是可行的,但需遵循特定条件。具体而言,对于非青岛户籍居民,若要申请加入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同时,申请人需承诺未曾于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确保享受相应待遇。
首先持有青岛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其次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相关待遇。最后在青岛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申请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应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
外地人在青岛办理医保方法:《居住证》持有人可就近到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应缴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定手续。新生儿可随持有《居住证》且已参加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一方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居住证》持有人可就近到街道 (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应缴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定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 《居住证》原件。
首先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网办大厅”或“掌办大厅”,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进行参保登记然后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前往街道保障中心进行参保登记。最后成功参保后,再通过税务渠道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