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1、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累计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对于累计金额在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对于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5%;而超过10万元的部分,则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至75%。年度内,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会低于30万元。
3、医院申请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如下: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1、大病统筹医保报销比例如下: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是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不同范围内所支付金额不同,其报销比例会有所差别,其中分别为: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2、【法律分析】起付线为2万元。超过2万元的部分,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2万元—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5万元—1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新农合将重大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至70%。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即救助对象,由民政部再给予20%的补偿,二者合计可达90%的报销比例。
4、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即贫困人群,民政部将提供额外的20%补偿,与新农合70%的报销比例相加,实际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0%。
1、元至10000元之间的费用部分,报销比例为85%。1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费用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费用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的费用部分,报销比例为90%。
2、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累计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对于累计金额在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对于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5%;而超过10万元的部分,则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至75%。年度内,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会低于30万元。
3、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门诊报销:在村卫生室或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处方药费限额100元;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150元(成年人)、75元(未成年人),支付比例85%(成年人)、90%(未成年人)。参保城镇居民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普通门诊补偿待遇。在福州市一级及以下医保定点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特殊病种门诊的报销比例为60%,对于重病特殊病种门诊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超过6万元至14万元(含1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40%。住院补偿待遇。
在福州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进行门诊就诊时,对于基本医保覆盖的费用,起付线为零元。报销比例为50%,每位参保人员每年度的报销限额为800元,此限额包括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
住院报销比例:福州市医保对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较高,一般可以达到80%以上。但具体的报销比例会根据医院等级、参保人员类型以及医疗费用等因素有所调整。门诊报销比例: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一般在50%左右。同样,具体的报销比例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对于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福州医保也有明确的报销规定。特殊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血友病等七类疾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的起付线为0元,在其他医疗机构则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0元。
福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标准: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60。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40。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30。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