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失业金后便可继续工作,但在此期间无法再次领取失业待遇。仅限于失业者方有资格享有失业保险津贴,必备条件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且达到1年以上;非个人因素导致失业;已取得失业登记证,且有求职意向。
失业金一般的时候到账时间如下: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一般在申请通过之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次月15号到账,申请的第二个月15号如果还没有到账,那么就是省集中系统异常,停止发放,很多人都有这种情况,停保期间只要有一个月交社保,就不发。
失业金申请后,一般会在次月的5日后到账。在每月5日前,社保经办机构会对失业人员的失业金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失业金一般会在次月的5日后发放到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当然,到账时间可能因地区和银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具体的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
失业金一般是在每个月的15号或者30号左右发放。通常情况下,失业金审核通过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失业金会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失业金一般下午6点前到账。失业补助金,各地区到账时间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之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
1、失业金领完了还没工作,可以继续领。失业金申领完毕之后依旧是没有找到工作的,并且在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内,是可以继续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二者并不冲突,可以重复享受,但是不能同时享受,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是不能领失业补助金的,但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是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的。
2、失业金领完还可以领补助金,但前提条件是用户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才能领取补助金。如果用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到期之后仍然没有工作的话,且没有享有就业补贴或者养老保险相关福利待遇的话,用户才可进行领取失业金的申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并不是长期存在的,许多城市在2020年后暂停发放。
3、可以,但是必须是在失业保险金领完之后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这两个是不能同时领取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不是长期都有的,很多城市在2020年以后已经暂停发放了。
4、法律分析:可以同时领取。因为,失业保险是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可以按月领取。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领取两个月。
5、领完失业金,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的申领条件均不一样,失业人员在同一个失业期内,只能申领其中一项。
1、失业金领完后不需要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失业金领完后,对于大多数人员来说并没有其他的手续需要办理。
2、失业金领完了是否需要报停,一般因情况而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依然没有找到工作,也就不要申请停止,领完了该领的,社保局自然会停发;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这时候就要申请停止领取失业金;若继续领,多领取的失业金依然会被社保局扣回,还要算上利息。
3、失业金领完后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失业人员重新参加工作即可。只有没有领完的,才需要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4、法律分析:失业金正好领完以后重新参加工作的,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只有没有领完的,才需要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5、法律分析:失业金领完后不需要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6、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