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
失业者必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失业者需要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者需要在失业后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二次领取失业金的计算方式 当失业者再次失业并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时,他们需要重新申请失业金。
但是前提是必须缴纳满1年以上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如果累计缴满1年不满5年的,才可以领取12个月。
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条件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二次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体如下: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一样的,只要工作后缴满一年社保,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并且有求职要求的,一般是可以二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第二次失业符合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失业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金领过一次还能领第二次吗 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可以说是没有问题的,失业保险金是没有领取次数的限制的,不过有条文规定限制:本次领取时长加上上一次未领取时长的总和,累计不能超过两年的时间。
法律分析:不可以,只能领取一次。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领取第二次,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