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如何获得赔偿 〖One〗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One〗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当时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
补偿标准较低,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补偿。一般是报销医疗费用、调整岗位不降低工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死亡的只有十多个月工资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可以按死亡工伤职工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享受定期抚恤金。
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伤残援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贴或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如果是2004年以前发生的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
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应当找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法律主观:报工伤需要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相关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在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鉴定。详细解释如下: 工伤认定的主管部门 工伤认定通常由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这些部门负责处理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事务,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
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员工应当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则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一旦工伤认定申请被受理,相关部门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
法律分析:我国的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应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所在单位不愿支付,职工可以找人社局投诉,向人社局说明情况,可以拿单位不发工资的证据找人社局投诉,若找人社局投诉无果,可以向职工单位所在区域的仲裁委申请仲裁,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还有证据证明。
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如遭遇公司不发工资问题,可向所在地人社局内设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相关法规,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应享受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并由用人单位按时发放。
工伤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个人应首先找公司协商,如果公司给出的结果不能令自己满意,或者低于规定的标准,应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