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四川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方面的知识吧、
1、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陪护,责任单位应承担陪护费用。若单位未提供陪护或同意职工自行安排,陪护费用标准如下:-若由有固定收入的亲属陪护,陪护费不超过职工受伤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若由无固定收入的亲属陪护,陪护费可参照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确定。
2、单位提交申请;医疗过程描述;用人单位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根据职业危害防治法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属单位应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3、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工伤复发待遇、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最新统计数据制定。
4、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壹〗、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贰〗、①一级:g×90%;二级:g×85%;三级:g×80%;四级:g×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②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五级:g×70%;六级:g×8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叁〗、法律主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年是多少伤残补偿金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总则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它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工伤保险费的征缴会遵循《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其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
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应当对新伤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新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再次工伤时的本人工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新伤和老伤合并评定的伤残等级符合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合并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再次工伤时的本人工资,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储备金制度。统筹地区应当按月将已征收的工伤保险费总额的20%转入储备金专门帐户。储备金达到上一年度各项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总额时不再提取。工伤保险基金有结余的,储备金先从结余中提取,不足部分按规定在基金中提取。
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地)进行。
工伤职工应当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或必须安装辅助器具的,经山东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
条例规定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职工的工伤事宜未作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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